

如今,随处可见的电梯广告已成为我们日常无法回避的存在,而其背后涉及的法律争议、收益归属与治理难题,则值得深入探讨。
在上海嘉定区,一名大学生因不满部分扰民且“魔性洗脑”的电梯广告,决定采取行动。他通过网络购买工具,一口气关停了小区内的100多块电梯广告,并将过程录制视频上传网络,引发社会热议。
有人称赞这是对抗“都市牛皮癣”的“义举”,也有人质疑其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。

上海一大学生网购“通用钥匙”关掉百块电梯广告 视频截图

当事人表示,不少居民都对一些“入侵式”的电梯广告很不满,噪音也在不断“洗脑”,但始终没有人愿意较真去关掉。于是,他决定采取行动,目的是引发大家的探讨,关注到这一事件背后的“不透明地带”。
电梯广告的兴起并非偶然。对于物业公司而言,它是增加公共收益的渠道;对于广告商,它是封闭空间内“强制”曝光的优质媒介;而对于居民来说,它最初填补了乘坐电梯时的信息空白。这件看似三方共赢的事,却为何逐渐沦为居民口中的“都市牛皮癣”?
问题的核心在于三个方面:一是劣币驱逐良币,部分电梯广告存在噪音污染。以某奶茶品牌广告为例,50秒内就播放了6遍,音量过大且无法关闭。二是部分电梯广告内容低俗、剑走偏锋。有居民反映,带着孩子乘电梯时遇到内容露骨的广告,以洗脚、按摩等打“擦边球”,审美低下。三是强制观看。在狭小封闭的电梯空间内,居民被迫接收广告信息,毫无选择权。
那么,上海这名大学生的行为,到底是“代行正义”还是构成侵权?

图据视觉中国

此前,全国多地都曾因电梯广告的收益和内容问题引发争议。
电梯广告的投放与合作,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,一般由专业公司运营,并与物业合作安装,形成稳定的盈利链条。近年来,不断有人追问:这些电梯广告是否征得了业主同意?广告收入流向何方?收益是否公开透明?
先问程序是否合规。从物权法角度看,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,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小区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,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。在电梯内设置广告,本质上是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性使用。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违法,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业主的共同意志。若经过合法程序(如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定),并符合管理规约,那么电梯广告的设置是合法的。
有网友认为,该大学生的举动属于“义举”,从道德层面值得点赞,但如果对广告设施造成破坏,很可能构成侵权。
再问行为是否属于共同行使。电梯作为共有部分,其管理权属于全体业主共同行使,单个业主仅是共有权人之一,无权单独决定关停属于全体业主的电梯广告。即使面对不合理甚至违法的电梯广告,业主采取“一键关停”的方式仍存在法律风险,既可能构成对物业公司或广告主合同的侵害(若广告合同合法有效),也可能侵害其他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收益权。

面对一些“不走寻常路”的电梯广告以及层出不穷的乱象,居民是否只能束手无策,或是依靠“电梯侠”冒着侵权风险“仗义出手”?
事实上,围绕电梯广告的治理,多年来讨论已相当充分,全国各地也积累了不少有益探索经验。
完善法律法规。应尽快出台专门规定,明确电梯广告的设置标准,包括音量上限、播放时段,并建立内容审核机制。推动《电梯广告投放管理规范》等相关规范的修订与落地,压实物业公司的直接责任,强化公共区域与设施的合法合规使用。同时,推动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、业委会,切实保障业主权益,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。
强化行业自律。广告行业协会应牵头制定电梯广告的内容准则与技术标准,建立黑名单制度,对多次违规的广告商实施行业抵制。鼓励广告企业开发更具创意、更富审美、更尊重受众的广告形式,实现商业传播与公共利益的平衡。
创新技术手段。针对音量过高、“魔性洗脑”等问题,可引入实时监测技术,在广告音量超过设定阈值时自动调低或暂停播放;或开发个性化设置系统,允许居民通过手机App对特定广告进行关闭或静音。
推动收益共享。提升电梯广告收益的透明度,推动业委会与物业谈判,建立收益公开机制,确保广告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并用于小区公共建设。健全监管机制,引入第三方对广告内容与播放方式进行监督,对不合格广告行使否决权。

图据视觉中国
拓宽维权渠道。政府部门应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平台,对涉及电梯广告噪音、低俗内容等问题实现快速响应。可借鉴部分地区经验,将电梯广告管理纳入社区综合治理体系,由街道、社区、物业、业委会及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小组,开展定期巡查与评估。
归根结底,电梯广告之争,本质上是公共空间商业化利用与居民环境权益之间的冲突。上海大学生的“一键关停”行为,在法律层面或许存有争议,却无疑传递出一个信号:城市居民对公共空间自主权的意识正在觉醒。
解决电梯广告扰民、低俗等问题,不能仅靠个体的“仗义出手”,更需依靠制度的守护。未来的城市治理,应更加注重细微之处的民生关怀,让每一个电梯空间不再是单向的广告“轰炸场”,而成为尊重个体选择、平衡商业与公益的文明窗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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